人心中,蘊含著善惡。

善念蘊含著正直,清白,無私,善良,柔軟,以及承擔與犧牲。

惡念蘊含著虛假,仇恨,恐懼,自私,狹隘,妒忌,以及殘忍。

 

心願體驗與意識分析,呈現的「起心動念」自我,就處在善惡兩種動機中,隨習氣循環往復,構成我們的心靈情緒,以及生活境界。

 

人若不修行,就必定跟隨著,世俗利益心靈標準走。

 

因為,人類心靈體驗一定要有,

可依據的意識標準,才能夠形成明確的內心認知。

 

如果,你的頭腦中,失去了認知明確的標準,你的心靈,一定會陷入迷惘。

 

心靈深層,是體驗與認知的聚合;體驗與認知,必須要有明確的、具體的所認知的意識標準,才可以借助意識概念的具體,從而凝固體驗牽動認知,形成心願動機;而我們所有的情緒感受,都是心願動機,結合意識概念,所形成感受「境界」。

 

比如說,你「餓」了。

這是生理感受,如果你從來沒有吃過具體食物,那麼餓的感受,對於你而言,是一種混沌的體驗,而心靈在體驗中,是完全迷惘的;雖然身體很饑渴,可是,混沌的體驗中,心靈卻處於迷惘的認知狀態,因為,你的心靈認知,沒有與頭腦意識結合起來,就無法在「餓」的體驗中,形成「吃」的心願動機,進而在頭腦中,投射出對具體食物名相的需求。

 

你看,嬰兒餓了,只會以哭來表達;尿了,只會以哭來表達;冷了,只會以哭來表達;身體不舒服了,只會以哭來表達;因為她的意識沒有與心願形成相續,頭腦中沒有儲存對體驗概念的記憶,因此,她內心的認知,就無法將生理感受,塑造成明確的體驗,孩子的心靈認知,對於生理感受是迷惘的,迷惘所表現出來的,就是無分別、無選擇的,心靈感知的本能表達,那就是哭,或者笑。

 

當嬰兒長大成人。

心靈體驗,被意識概念,凝聚成感受。

心靈認知,被意識分析,凝聚成名相。

 

名相概念,聚合體驗感受,形成「境界」。

境界中,習氣刹那間變易,分別細念相續投射出,生活中的「我們」,以及,我們所參與的「生活」,這就是生死相續。

 

我們餓了,這是生理體驗形成了心理感受;感受推動意識,意識調取記憶,對比出,此刻生理感受中,與曾經類似的生理感受,相似的體驗記憶,以及對應此類體驗的應對方法;於是,我們的意識調取心靈儲存的體驗經歷,作出,此刻最符合我們生理狀態,與心願感受的動機決定——「今天天冷,去吃火鍋吧」。

 

如果你從小長在深山之中,沒有出過家門,此刻你餓了,你的心願形成的動機,推動意識作出的決定,那就是——去吃紅薯吧,今天烤紅薯吃。

 

你看,你的「活著」,是受到心願認知,與體驗經驗侷限的。

認知與體驗,是先天的,我們稱之為「主觀」,這屬於別業。

物質與世界,是後天的,我們稱之為「客觀」,這屬於共業。

 

主觀與客觀的交融,

形成了我們生存的世界,以及,在世界中生存的我們。

其實,共業形成世界,也是個體認知別業,投射而成。

 

同一個物質現象,在不同境界的「別業」眾生眼中,就顯現出,截然不同的境界;比如說溪流,人類看是水流,餓鬼看就是烈火,比如說石塊,人類看是頑石,神靈看就是宇宙。

 

以人類目前最先進的「量子力學」角度上說:宇宙只是能量的湧動構成,因為觀察能量之人的「心意」觀測,從而導致了被觀測能量,在微觀世界中,宇宙微粒能量層面的變化。

 

換句話說就是:我們眼前見到的,是我們能夠見到的,是我們想要見到的。

 

我們活在內心的想像之中。

現實世界,是由我們的認知與體驗,感受與思想,投射出的名相。

 

在世界中的我們,

是心靈動機,聚合體驗境界,構成的人格意識。

人格意識,與現實世界,是同步發生的。

現實世界,與人格意識,

是源自於同一個心靈見性,投射出來的「想像」與經驗。

 

事實上,我們此刻生活的現實世界,

生活在世界中的,現實人格「自我」,

都是心靈見性中,能見與所見,相續形成的境界。

 

境界,本身沒有不變的實體。

因此,境界的體驗就是變幻;境界的本質只是想像。

境界中,心靈見性的「能見」,是不變的,猶如投入水中的光線。

境界中,所見的世界,以及分析世界的「自我」,是變化的。

這就是「業力」妄想,業,就是分別,具有生滅相續的意思。

 

在分析世界的人格,與因分析而「成立」的世界中,

接近於原始心靈,不變見性的標準,就劃分出來了「善業與惡業」。

 

何為「善」,從分別幻想之中解脫,是為善。

何為「惡」,沉迷幻想被所見沉淪,是為惡。

 

被人類意識分析,凝固心靈體驗,所形成的感受境界中,符合純潔無私,清白寬恕,溫暖單純,善良柔軟,奉獻付出,無我犧牲的品質與動機,都稱為善;你們仔細品味一下,這些名詞概念中,蘊含的心靈體驗感受,是不是,都具有付出自我,從獲得中解脫的含義?

 

而意識概念下,凝固心靈體驗中,所形成境界感受內:惡毒自私,邪惡妒忌,仇恨陷害,冷酷謊言,血腥殘忍的感受中,是不是都蘊含著「索取」與維護,蘊藏著恐懼與拒絕?

 

「惡念」帶動人格意識,陷入了,心靈見性中,能見對「所見」的貪婪索取,進而固化了「想像」出來的夢境,將自我的人格幻覺,牢牢禁錮在,心靈認知投射出來的,現實「世界」境界之中。

 

當這一世的身體意識死亡後,心靈見性中,凝固的認知體驗,依舊會隨著,心靈感受的習氣相續,投射出下一個,心靈認知記憶,習氣相續投射出來的境界「世界」。

 

心靈見性中所見內涵,是善念凝聚而成的溫暖善良,安寧純潔。

心靈所體驗的境界,就是認知感受的「天堂」,幸福安寧,極樂光明。

 

心靈見性中所見內涵,是惡念凝聚而成的邪惡恐懼,殘忍惡毒。

心靈所感受的境界,就是認知體驗的「地獄」,痛苦煎熬,絕望黑暗。

 

境界相續就是生死輪迴,因為業力本質,就是分別與相續。

分別無法停止,業力定然輪迴。

人格無法融化,因此,生死永遠輪迴。

 

而心靈見性中,善念蘊含的「清淨解脫」性質,卻可以,依據善念中的「無私與付出」,從而分解人格自我體驗中,蘊藏的「索取與維護」;當人格心意中對自我體驗的細膩習氣,被無私與清白善念淨化,被寬恕與付出動機融化,融化自我體驗的同時,就融化了維護自我感受的恐懼。

 

當心靈見性中,善念的純潔溫暖,徹底消融了,因維護自我體驗,而形成的惡念動機,隨著惡念的化解,被惡念凝固的體驗,也就徹底消融了。

 

心靈見性中,惡念形成的自我維護,被純潔的寬恕所融化,心靈見性中,就沒有了,見性的「能見」,所執迷的「所見」;那麼,心靈見性就呈現出,見性本身的清澈純淨,猶如遮蔽陽光的烏雲消散時,太陽就裸然呈現在虛空中;心靈見性不再被,能見與所見牽動,全然純澈的見性,就從自我維護的恐懼黑暗中,徹底釋放出本具的光明,不再被自我與世界束縛,不再被自我的輪迴而牽動,生死不再形成。

 

當現象世界,消散於見性清澈當下。

見性不再被,能見與所見蒙蔽牽引。

見性內的知覺甦醒,知覺就脫離了見性的「清醒」固化。

見性內的知覺,就會展現出,知覺本質的靈性。

靈性在見性深處,展現出與靈性同等境界的「靈性宇宙」。

 

今天,之所以給你們講這堂法,

是因為我心識中,深藏的一段內疚浮現出來。

這是一段,已經被我的意識所遺忘,

卻深刻烙印在,心靈深處無法釋懷的驚恐。

 

我少年時代,曾經被學校的惡棍霸凌過。

 

我那年12歲,那個人17歲,是個街頭混混。

在街頭攔住我,問我要錢,我沒有錢。

於是打了我一頓,用石塊砸我,想要砸斷我的腿。

趁著他去尋找更大的石頭時,我跑掉了。

 

我告訴了家長,家長帶我去他家,尋求解決辦法。

他家長很蠻橫無理,根本不予理睬。

再後來,此事不了了之。

因為當年的我很弱小,沒有反抗的能力。

 

可是,此事對我心靈的傷害極其深刻。

並不是因為他,無緣無故毆打了我。

而是因為,在他毆打我的時候,身上散發出來的氣息,

是虐殺殘忍,血腥歹毒,並且在惡毒的眼神中伴隨著興奮。

這種非人類的氣息,烙印在我靈魂深處,令我驚恐壓抑。

 

時隔兩年後,這個混混被警察抓走了。

因為,他追求我同校的一個初中女生,

女生不答應,他當街捅了女孩27刀,致死。

 

混混被判了死緩。

他家人花錢,最終將他買出來了,隱姓埋名,繼續好好地活著。

 

這件事情,是我靈魂深處,永遠無法釋懷的痛苦。

 

如果,當年的我,有今天的力量。

哪怕我當時,能夠勇敢一些,

像個亡命徒一樣,敢於與此人魚死網破。

那麼,那個無辜的少女就不會慘死街頭。

 

這段隱藏在我心靈極深處的痛苦,

導致我直至成年後,一直很內疚,很負罪。

 

這也就是時隔34年,當我再一次遇到,與此人的心態一模一樣的魔鬼時,我會不顧一切地,不計代價地,要將此人的罪惡心願,扼殺在搖籃中的原因。

 

我的意識,一直無法理解我的內心情緒,在面對一個辱罵我的男孩子時,為何我會耿耿於懷,惶惶不安,為何我會念念不忘。每當我想起此人,而且是不受我意識控制地想起此人,心靈極深處,就會同時浮現出「驚恐憤懣」的潛藏情緒,這種情緒從何而來?明明我不仇恨此人,對於他,我沒有半點記恨與怨恨,心靈卻始終放不下此人,一定要在不同的場合,反覆提及此人。

 

我的心胸如此狹隘嗎?我的報復心如此深重嗎?我如此小肚雞腸,睚眥必報嗎?口口聲聲說寬恕寬恕,為何卻對一個,罵了你幾句的人,如此耿耿於懷,煞有其事,刻骨銘心?

 

很奇怪啊?這十幾年間,邪教徒對我百般侮辱栽贓陷害;世俗人對我誤解褻瀆並且以此為樂,我從未介意過,因為這是人間的是非,口水戰而已,無論誰罵贏了,對方都不會介意,就是成年人玩的遊戲,誰也不會當真。

 

可是,唯獨這個男孩子攻擊我的文字背後,攜帶著赤裸裸的虐殺惡毒氣息,讓我埋葬在心靈深處,已經被意識遺忘的內疚感,與負罪感甦醒了;12歲的我,真的無力去保護一個花季少女不受侵害,因為身心的單薄因為情感的恐懼;可是,48歲的我,有足夠的力量,去保護那些無辜的孩子,未來不受魔鬼的殺戮。

 

想清楚了這一點,我終於心安了。

 

正念,雖然也是「妄念」,也在心靈見性的「想像」之中;可是正念,維護他人,制止邪惡的正念正信,卻可以最大程度地,破開人格意識的「自我維護」;從而接近心靈見性,遵從善念正念,身心踐行無私正直的正心,是修行者快速成就之路。

 

最近一段時間,其實我內心深處一直無法安寧,因為我的意識實在是找不到,心靈惦記這個男孩子的根本動機,因為我看不到情緒反應的源頭,所以隱隱約約,總是有忐忑不安的情緒,因為我的意識實在是看不到,面對男孩時,我如此堅決要去阻擊他的,動機深處的根本意圖。

 

今生我最怕最怕的,唯一害怕的事情,

是心意思維的「自我」,借助種種冠冕堂皇的理由,

去隱藏細膩的私心動機,

將維護自己的私心雜念,埋葬在,人格意識編造的「正確」之內。

 

人格,一定一定會死去的。

可是,被人格埋葬的心靈動機,絕不可能消失。

隨著意識人格的死去,

被意識掩蓋的,心識細膩動機就會,不受控制地浮現。

而心中微細的罪惡感、內疚感、負罪感,

一定會凝固見性中體驗感受,形成「境界」地獄。

 

如果我自己,「有意無意」地忽略了,因為別人辱罵我,心靈深處升起的怨恨,不願面對內心的自我虛榮,打著為民除害的大旗,羅織種種高大上的理由,動用一切手段阻擊此人,那麼,這個心中隱藏的怨恨就會,改變此人與我前世因緣的性質,將我的心,從無私清白,正直坦蕩改變為——邪惡自私,惡毒陰暗;那麼,簡簡單單的因緣矛盾,就變成了攜私報復的惡業相續,此惡念足以改變我靈魂的未來,毀滅我已經成就的一切光明與智慧。

 

這是我最怕的事情。

也是我唯一害怕的事情。

 

可是,既然我害怕自己蘊含私心,為何,還要對此人念念不忘?我何不徹底忘記此事,平平安安,幸幸福福地活著?反正他也不敢繼續攻擊我,也不可能再有任何傷害行為,為何我依舊放不下他?

 

今天我認真問自己:此刻沒人,你老老實實告訴我,你內心深處,放不下他的真實原因是什麼,一定要真實,不要有絲毫偽裝與掩飾。

 

我看到,在自己心靈體驗的盡頭,

對於他的體驗,連帶著的是「責任感」。

 

我確定,此人在未來一定會殺害兒童。

他靈魂所綻放的氣息殘忍惡毒虐殺,

是以傷害別人獲得快樂的變態興奮。

這種潛藏在他靈魂深處的,以虐殺他人獲得的興奮感,

是他的人格意識,無法自控無法遏制的,不可控因素。

如同34年前,那個當街虐殺少女的混混,

連捅女孩27刀,興奮地看著手中少女死去。

 

這個男孩靈魂中攜帶的氣息,與34年前,

虐殺了女生27刀的混混,心意中的氣息一模一樣。

是不受他意識控制的,殘忍惡毒,興奮得意。

看到別人受到自己的傷害,他會心滿意足。

 

我曾經失去了,一個保護花季少女生命的機會。

因此我悔恨,自責,負罪了前半生。

 

現在,同樣的情況再一次出現,這個男孩渴望傷害的是兒童,是無辜的家庭,可是他的職業偏偏是未來的教師!如果我再次懦弱,為了維護修行者的溫暖平和,為了保護自己的內心安寧,為了自己在學生心目中的形象,而對潛在的罪惡風險視而不見,我的靈魂真的會痛,是痛不欲生的,終身的慚愧與負罪感。

 

真實面對自己靈魂的感覺真好。

 

寫完這些文字,我靈魂終於安寧了。

因為我知道了,放不下他的根本原因。

 

12歲的少年,制止不了殺人犯。

可是48歲的男人,有能力制止殺人犯。

 

哪怕,賠上我後半生的所有的時間精力,財富名譽。

哪怕全世界都不理解我,都指責辱罵,譴責詆毀我。

我在所不惜!!!

我願意賠上自己所有全部的身家,傾其所有阻止他。

不可以讓他有接觸孩子的機會。

 

想起此人,我就想起了,那個倒在血泊中的女孩。

絕不可以,絕不可以,絕不可以,

讓魔鬼虐殺孩子的事情再次重演。

 

心靈終於,釋放出深層的內疚。

希望,那個我曾經無力保護的少女,在天堂安好。

我答應你,不會再讓魔鬼,傷害其他的孩子。

我以全部的生命,去阻擊此人。

無論付出什麼代價,心甘情願。

我承諾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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