墮落在人格「自我」中的靈魂,就是鬼。
鬼,是沒有反思反省自身動機的能力的。
因此,越是墮落的靈魂,越是看不到自身的業障。
這就是為何我持續強調,修行者一定要定期懺悔。
讓大家真實懺悔的根本原因是:在懺悔中,一顆清白坦誠的心,仰仗對神佛的信仰,可將信仰塑造的純潔神性,與心意自我所形成的,人格體驗記憶分離,神性與人之間形成了對比,靈魂感知才具有了「看清」自己的能力,從而在自我與信仰之中,具有了選擇的權利。
知道深刻懺悔的靈魂,才有可能,在感知力脫離身體心意後,不被人格沉淪為鬼魂;真實的懺悔,可以讓你的心靈認知,清晰明確地「知道」,哪些感受不是你,哪些動機不是你,哪些思想不是你,哪些願望不是你,哪些體驗不是你,哪些記憶不是你。
如果,你不修行,靈魂沒有信仰。
那麼靈魂感知就會被心靈認知凝固。
心靈認知會本能地,將這具身體當作你自己。
感知靈魂,被肉體六根牽引,形成認知。
認知與六塵、六識聚合,形成心意相續的自我。
靈魂感知力,被自我心意,帶入情感人格的內涵體驗記憶中。
隨肉體的死去而沉淪在慾望感受的境界中,無可奈何成為鬼魂。
若靈魂感知中,沒有信仰產生的「光明」。
則靈魂世界中,沒有光明,就純屬黑暗。
黑暗,是無法「區分」黑暗的。
因此鬼魂,是沒有懺悔能力的。
因為黑暗元素,就是鬼魂自身。
人類,哪裏有選擇生命未來的資格?
人類,就是鬼魂的另一種形態。
鬼魂,沒有懺悔的能力。
能夠真心懺悔,真實面對的靈魂,就具有了成神的資格。
人類,沒有真實、深刻的懺悔能力。
因為沒有信仰的心靈,會將自我人格當作「自己」。
而站在自我人格基點上的懺悔,是無法觸及到,生與死的根源——「心靈見精」的。
唯有,信仰神佛的修行者,仰仗神佛的智慧,才具有懺悔「自我」的力量。
透過懺悔的真實性,瓦解自我人格的構成因素。
進而從,身心意識自我記憶、自我認知中「出離」。
而懂得真實懺悔的修行者,在真實純潔的信仰面前,可以對比出,自我心意對人世間利益的維護恐懼,從而,選擇無私純潔,選擇出離與寬恕,一步步從人格之中退出,一步步進入靈魂深層,甦醒天堂純淨的生命記憶。
解脫了自我,就,解脫了生死輪迴。
因此,文殊菩薩留下來的懺悔法門,
是一條即身成佛,解脫輪迴的通天之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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