過去,現在,未來,

以「當下」呈現,而呈現出時空分別。

呈現是分別見,分別心內,並無所覺。

 

悲能,以覺性「臨在」十法界。

過去未來,任一時空中,一剎瞬息間圓滿十方。

微塵蒼穹,任一世界內,眾生心意內清淨普照。

覺性,是悲能的倒影。

倒影的覺性,臨在宇宙萬物之中。

悲能,卻不受「臨在」智慧的阻隔。

因此,十法界為「一合相」。

眾生性,即如來智慧德相。

應無所住而生其心。

心心無掛,相相寂靜,是如來清淨法身。

 

覺性,以普照圓滿大智慧,呈現如來究竟正覺。

智慧,為第一層折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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覺性,以覺知,倒映於「存在」中。

無生遍滿,透過折射,呈現出宇宙終極意識。

終極意識以微妙覺受,呈現出原始靈性生命。

靈性的純澈與接納,呈現無盡永恆愛之光明。

 

純生命是亙古天堂,生命是靈性,天堂是覺受。

微妙覺受內的光明,是靈性所感應的生命狂喜。

 

靈性,是終極意識,「應」覺知,而擴散出的生命氣息。

完整生命,呈現出自由靈性,靈性蘊含宇宙終極意識。

靈性蘊含着永恆意識,靈性表現着完整生命,靈性呈現光明極樂。

因為永恆,靈性不受時間所牽引,因此靈性不知何為「生死」。

因為完整,靈性不受分裂所割裂,因此靈性不知何為「個體」。

因為光明,靈性不受黑暗所侵擾,因此靈性不知何為「恐懼」。

 

在純靈生命的,完整無限,亙古永恆天堂中,

時間未曾形成,生死不可駐留,黑暗未曾起始。

或者說:離開生命才有「生死」,離開光明就是「黑暗」。

或者說:離開永恆就有「時間」,離開完整才生「個體」。

或者說:離開亙古就生「剎那」,離開安寧就有「恐懼」。

 

一切所發生的,在天堂之中,從未真實發生過。

緣起緣滅能量境界,是知覺背離天堂後,

在倒映生命的「倒影」中,對天堂追憶的夢境,呈現出「見精」。

靈性宇宙,為第二層折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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見精是知覺的投射。

在倒映靈性的,知覺夢境裏,知覺對靈性生命的追憶,

呈現出「見精」,投射對天堂,具體光明形體的「空間」。

見精空間,是靈性,對生命本體,細膩記憶沉澱的知覺。

知覺在記憶夢境中,投射出對生命本體印象的「還原」。

夢境中,憑藉對生命記憶的還原,知覺投射出「見精空間」。

 

隨着空間,剎那形成的瞬間,

空間中,同時同步呈現出「能見」清澈,與所見的「差異」。

能見,就是三界六道,屬靈眾生的「識心」根本。

所見,就是構成宇宙,地水火風見識空,七大種性交融元素。

能見攀緣所見,所見牽引能見。

心識相續,因緣聚合,前因後果,毫釐不爽。

六道輪迴,生死不休,緣生緣滅,因果不休。

 

三界六道,緣起於心靈「見精」。

輪迴世界,是見精投射「境界」。

 

見精,為第三層折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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見精,投射出「所見」空間的同時,

就投射出,「能見」空間的心識分別。

所見空間,就是原始宇宙初起。

能見分別,就是創造宇宙的「神」。

 

也就是,三界六道最原始、最本初、最高層、最微觀、最細膩的能量生命。

這類精微精純能量,呈現出的生命形態,就是掌控三界內,無限生命的神魔。

神魔掌握着,構成三界無限時空的「核心能量」,與構成生命的「基準元素」。

換句話說:六道輪迴中所有全部的靈魂,受制於「感知境界」內所有的靈魂,

都在神魔擁有的無限能量,開天闢地的力量,橫跨過去未來的智慧掌控之中。

沒有任何個體意識的靈魂可以逃離,沒有任何有形體的眾生可以逃離。

三界內的魔王,是這些掌控天地宇宙的神魔,開闢時空造就蒼穹神魔的僕人。

 

神魔的生命氣息,與善惡好壞無關,與人間道德無關,與黑暗光明無關。

神魔的生命氣息,只與「生命崇拜」有關。

 

於是,你們可以看到,在人類所記載的歷史文化中。

從古至今,從洪荒時代到現今科技,在歷史洪流中,充滿着對「生命永生」的崇拜,充滿了對未知宇宙力量的崇拜,充滿着對原始性力,生命肌體延續的膜拜。

 

形體生命與靈魂生命,永生的背後,就是神魔能量的永恆。

無限能量與神秘力量,能力的背後,是神魔開天闢地權柄。

性力蘊含生命性,以肌體返老還童呈現,是神魔開創生命的奇蹟。

 

三界宇宙,是神魔所創造所掌控,所維護所制約。

神魔制定三界內的「律法」,以魔王的誘惑與恐嚇,去維護律法的公平。

以天人與人類簽訂,神與人共生的合約;以歷代外道修行,呈現神魔世界。

並且,通過歷史中代代外道修行中,最傑出最優秀的大成就者,

將他們留在人間的道路,拓展出不同的,通往神魔宇宙的法門。

 

簡而言之:除卻釋迦牟尼佛留下的「智慧」,以及基督耶穌留下的「寬恕」,

人間世界,其餘一切信仰、宗教,關於靈魂世界的內涵,與生命傳遞信息,

基本上,都是神魔的生命,傳遞在人間,以神秘能量學說掌控靈魂的力量。

對性力的崇拜,對自然的崇拜,對能量的崇拜,對生命的崇拜……

任何脫離心靈,而對外界生命現象的崇拜,都屬於「外道」。

 

神魔,與善惡道德無關,與邪惡正直無關,與真善美假惡醜無關。

神魔,只在意能量生命,光明性能的血脈流傳。

至於說:能量生命是善是惡,生命表現是好是壞,生命內涵黑暗光明,

這些都不是,三界能量宇宙頂端,開創生命靈魂的神魔所操心的事情。

具體能量生命,具體內涵境界的區別對待,那是魔王所掌控的感知境界中,

魔王,行使控制眾生靈魂,掌控靈魂生死輪迴的,無盡權柄與職責所在。

 

神魔性能,是第四層折射。

 

順便說一句:神魔純精微的能量,創造出的宇宙蒼穹,微塵眾生世界,

在靈性天堂的生命中,屬於病毒。

因為神魔所維護的「生命力」,是天堂原始純粹生命之光的「倒影」。

對虛幻倒影的維護的神魔,天堂聖光靈性,認為是導致眾生苦難的病毒。

神魔的浩渺巍峨,神力威嚴,在亙古天堂完整生命眼中,是膚淺的笑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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神魔,以生命的永恆,呈現微觀精純能量。

維護能量生命,生生不息,經久不衰的存在,

是神魔對所造宇宙的願望。

 

因為維護,而有「制約與拒絕」,呈現出三界律法。

執行神魔律法的,就是三界內的魔王。

 

魔王,是無始劫來,構成靈魂眾生元素中,

細念與習氣的「共業」內涵,投射在三界六道中,呈現的具體生命。

靈魂眾生,「內涵」中蘊含因素呈現出,魔王對靈魂習氣記憶的掌控。

 

而魔王生命「共業」內涵,受到神魔生命力的制約、平衡與維護。

神魔無限之能力,永恆智慧光明,借助魔王的因素,平衡宇宙眾生。

於是,神魔永恆生命力的智慧,借助,構成魔王的眾生「共業」內涵,

通過魔王境界內涵的「介質」,統治整體三界靈魂眾生的昇華與墮落。

 

也就是說:魔王,是三界律法的具體呈現,也是,因果律法的執行者。

三界律法的核心:是「能見與所見」,呈現出「生與死」。

神魔能量代表開創,代表生命,代表永生。

生命力,呈現光明,代表智慧,代表力量。

有開創就有毀滅,有生命就有死亡,有永恆就有剎那。

有光明就有黑暗,有智慧就有愚昧,有力量就有孱弱。

 

在神魔確立生命力之初,

因果律法對生命力,所表現形態的制約,即刻形成因果約束力。

 

神魔生命性的延展,受制於「因果業力」的制約。

神魔,選擇魔王因素,以「因果律法」淨化靈魂。

通過律法的森嚴,兌現因果輪迴毫釐不爽的循環。

因果循環呈現魔王的權柄,維護神魔生命的永恆。

 

神魔借助眾生,靈魂內蘊含的「共業」內涵,所呈現的魔王,

賦予魔王,憑藉因果循環的律法,去裁決一切靈魂的歸屬。

 

以魔王呈現誘惑,以魔王呈現恐嚇。

以誘惑錘煉心志,以恐嚇穩定信仰。

 

通過魔王檢測的靈魂,就是,神魔延續宇宙光明的生命。

未通過檢測的靈魂,就繼續在魔王的,業障相續宇宙中,生死輪迴。

 

構成靈魂的細念與習氣。

思量心,是第五層折射。

 

三界律法,魔王的誘惑與恐嚇。

是第六層折射。

 

靈魂眾生,在因果律法的制約下。

受習氣業風,刮起感知力浪潮,形成靈魂感知力。

是第七層折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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細念分別,聚合習氣經驗,投射出感知力,具體「境界」。

被境界具象內容,所牽引的細念,塑造習氣形成「體驗」。

體驗凝固習氣,境界確立認知。

認知與體驗聚合,形成「心靈」。

 

心靈認知,是第八層折射。

 

心靈,是靈魂感知力,凝固習氣而成的,固化模式。

由固化心識,所攝取的肉體根塵,根塵與認知交織。

於人體內,形成了「認知」肉體信息的「自我」意識。

 

自我意識,是第九層折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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語言,是意識表達出思維。

思維,是以「名稱」概念,與體驗「感受」作為基礎。

心識對現象世界的「感受」體驗,推動頭腦意識,表達出語言概念。

語言,是心識對物質世界,體驗感受的「抽象」表達。

 

世界,是空間(見精)中,隨時間川流(細念分別),物質因素聚合(習氣經驗),兌現出物質存在現象(認知體驗),對物質存在現象,進行反覆的確認、類比、記憶、重複,從而形成對物理現象理解後,固化的「概念名稱」(意識記憶)。

 

外界客觀世界,客觀物質,物質因素,都屬現象,統稱為「名相世界」。

名相之下,並無世界。

所謂客觀的物質,任何宇宙名相,構成世界的一切因素,

皆是心靈「分別」與「記憶」的產物。

 

語言文字,是第十層折射。

 

佛法大義,與語言文字毫無關係。

依文解字,三世佛冤,心外求佛,即同外道。

「若以色見我,以音聲求我,是人行邪道,不能見如來。」——《金剛經》

 

修行,確實與凡夫俗子,根本就毫無關係。

人類的意識思維,心靈境界,受生命因緣層層疊疊折射。

人類心意內的「境界」,是受累劫習氣篡改後,自身業障呈現出的「世界」。

眾生被業力所「活着」,被業障所「選擇」。

身不由己,流浪生死。

 

「眾生皆依自身業力,所現世界。」——蓮花生大師

 

唯心所現,唯識所變,三界唯心,萬法唯識。

心外無物,是名「佛教」。

明心見性,見性解脫,是為「佛法」。

 

唯有仰望真理,出離自我,心向解脫的「靈魂」,

有選擇生命未來的權利。

修行是神靈之事,神靈與人間的「表現」,沒有絲毫關係。

修行不是人間的事業,可以憑藉行為表現,衡定靈魂境界。

 

「祂」在一切之內,一切在「祂」之中。

「祂」呈現當下,呈現,無法阻礙「祂」隨順清淨。

於是,當下不可得,不可得即「不可說」。

 

「居一切時不起妄念,於諸妄心亦不息滅,

住妄想境不加了知,於無了知不辨真實。」——《圓覺經》

 

不「改變」任何,於不改變中,體驗「不被改變」的大自在,

是如來「清淨圓滿,智慧德相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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