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天在一位俗世朋友的帖子下面留言,對他學業事業成功表示祝賀,對他追求人生價值表示支持,對他蒸蒸日上的未來事業,表示肯定與讚美,於是引來了很多學生的不理解;有些人覺得高貴的身份地位有利於弘法,有些人覺得讓人類獲得現實的利益好處,可以「以欲勾牽,漸入聖道」,是一種可行的弘法利生方式,有更多的人,對老師「出爾反爾,首鼠兩端」的矛盾表現表示不理解:老師不是說,要決絕地放棄人間嗎?怎麼今天變性了,去讚歎世俗人間的功成名就?

 

對此我有必要說明一下:

 

首先要向大家道歉,我的留言讓大家誤解了,這是我的失誤。

 

唉,一言難盡,容我細細道來:我在人間修行,有人世間的生活,雖然生活對於我而言就是修行,可是,在別人的眼中,我依舊是這具身體,因此免不了世俗的身份與禮儀,這篇文章的作者,是十年前與我有過溝通的朋友,雖然素未謀面,但是有過信件往來,算是一位朋友,既然是人世間的朋友,就要遵守普通人交往的原則,那就是相互尊重,禮尚往來,這是人之常情,與這位朋友相隔十年再次重逢,在他的帖子下面留言,對他的事業表示尊重支持,對他的世俗成就表示欽佩,這屬於人間的禮貌,而不是對修行者證量的肯定,這一點我沒有及時說明,是我的失誤。

 

他是我在人世間的朋友,理所應當,對於朋友應該有禮遇的態度,這與修行者之間的交流有天壤之別,他並非是我的學生,如果面對我的學生,渴望解脫生死的靈魂,那麼面對這篇帖子的內容,我的態度就是一句話:神人有別,自貶身價,以螻蟻之卑微,怎可仰視太陽之宏偉?我是宣說真理的修行者,面對的不是人間現實事業,而是要拯救靈魂出生死的根本大事,現實的人世間,哪怕沒有任何一個人信受真理,也無法抹殺真理救贖靈魂出生死的光芒!我不會因為人類對於我的態度,而去卑躬屈膝向渺小的人類討好賣乖,我寧可一生默默無聞,餓斃溝渠,曝屍荒野,也不可能褻瀆真理的純粹,讓拯救靈魂的光明,墮落為人類美化生活的霓虹燈,絕不可能!如果這篇帖子是我的學生寫的,那麼,我會立即,馬上,決然地與此人斷絕師生關係,因為你的心靈朝向的是人間,而,一位尊貴的神靈,首要的就是,在心靈朝向中,徹底放棄人間的絲毫渴望與企圖;我是這樣以身作則的,在我生活中,身邊家人的社會地位就不低,這位朋友是去藤校進修的「訪問學者」,而我的家人是藤校的系主任,終生正教授,身上一系列世界級頭銜眩人眼目;可是,依舊是我的學生,一個謙卑且恭敬的學生,就是因為「神人有別」。

 

現實世界根本就不存在!

人類所見的,只是「視覺性幻象」,是靈魂的妄想習氣,投射在心靈認知中,循環播放的回憶而已。

生命被心靈認知塑造成「自我」,那就是穿著人體的鬼魂。

而肉體身心在客觀世界中,彈指間轉瞬即逝。

不被人格自我蒙蔽,不被身心靈侷限的生命,那就是神。

覺性光明湛然,普照十方三世,究竟圓滿。

 

修行者有絕對的能力,引領靈魂出離生死輪迴,六年後,修行者有絕對的把握,直接超度靈魂不入惡道,人間任何成功人士都是待死的鬼魂,而修行者,是將鬼魂救贖為神靈的真神。

 

救贖靈魂首要的條件,就是扭轉人心的動機朝向,朝向人間的人,哪怕你弘法利生,都只是善法善行善舉,只能積累功德福報,無法脫胎換骨,無法超脫生死輪迴;心靈朝向真理的人,哪怕你從未弘法,你的切身改變,在人世間活出神靈的純潔真實,溫暖寬恕,法界三界一切諸神菩薩,所有正覺如來,都會為你摩頂加持,讚歎不已!

 

如果,面對我選擇的心髓弟子,那些靈性極高的人,對他們的要求就是一句話:心向人間,就屬背叛,要活在法中,死在法中,我寬容你的錯誤,甚至會縱容你的七情六慾,可是,你內在的朝向不可以改變;我可以借助你剩餘的幾十年時間,將你的靈性從身心中喚醒,讓你親身體證到,深邃生命的永恆光明,親身實證到,靈性無邊的廣袤幸福,從個人意志的生死輪迴中徹底解脫。

 

我是覺性,覺性不被存在。

不被存在,就是不被生死。

就是真神,就是智慧,就是絕對,就是不滅的光明。

 

你一個人類,想要與真神交流世俗間的價值?

你若是我的弟子,我會扇你耳光。

你若是我的學生,我會沉默驅逐。

你若是我的朋友,我會笑臉相迎,客氣地表示支持,尊重並且支持你的價值觀,因為,你的生死與我無關。

 

修行者只是遵從人世間的禮儀文化,並不是降低了,對於靈魂昇華的標準要求,真理對於靈魂解脫生死的標準,永遠不會隨著環境的改變而改變,永遠不會隨著時間的流逝而損減,這一點請大家確信。

 

唯有神靈,是死神摧不滅的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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